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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迪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8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3-00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9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近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且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同意提名高炎康先生、高文铭先生、李建平先生、陈海波女士、王伟立先生、刘新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应可慧女士、赵平先生、孙小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近期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炎康先生,生于1954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2000年7月至今任朗迪集团董事长;2020年8月至今任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7月至2017年3月任朗迪集团总经理。高炎康先生多年以来一直致力于企业发展,对拉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就业情况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并乐于承担社会责任,多次荣获“余姚市优秀党务工作者”、“余姚市优秀共产党员”、“余姚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余姚市优秀企业经营者”、“宁波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现任余姚市慈善总会荣誉理事、余姚市企业联合会、余姚市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并连任余姚市第十五届、第十六届、第十七届、第十八届人大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炎康先生持有公司9,750.83万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高文铭先生,生于1978年12月,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长期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2017年3月至今任朗迪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朗迪集团董事会成员。现兼任武汉朗迪、河南朗迪、石家庄朗迪、安徽朗迪、朗迪制冷、青岛朗迪、湖南朗迪、朗迪环境、朗迪机电执行董事;宁波朗迪总经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荣获“余姚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余姚市优秀中青年人才”等荣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文铭先生持有公司196万股股票,是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李建平先生,生于1969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2014年1月至今任朗迪集团董事。2008年至今任中山朗迪总经理;历任东莞朗迪技术部长、总经理助理、执行总经理,中山朗迪执行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平先生持有公司39.2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海波女士,生于1978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职业经理人(高级),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2011年1月至今任朗迪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至今任朗迪集团董事。历任宁波格林特办公室主

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朗迪集团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副总经理。兼任四川朗迪、绵阳朗迪、四川新材料执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海波女士持有公司39.2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伟立先生,生于1978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3月至今任朗迪集团副总经理、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朗迪机电总经理。历任宁波格林特质量主管、生产部长、技术部长,朗迪集团金属风机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朗迪集团商用风机事业部执行总经理,朗迪集团监事会主席,朗迪机电执行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伟立先生持有公司9.8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新怀先生,生于1970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师职称。2008年1月至今任朗迪集团技术总监、广东朗迪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朗迪集团董事。历任东莞朗迪技术员、经理、总经理助理,中山朗迪执行总经理。刘新怀先生在朗迪集团任职期间积极投身科研项目,是“贯流风叶中节定型机”、“一种盘管风机”、“金属叶片成型机”等多项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新怀先生持有公司29.4万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应可慧女士(独立董事),生于1972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获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会计学专业),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2006年1月至2010年6月任浙江财经学院财务处副处长;2010年7月至2016年6月任浙江财经学院公共事务管理处副处长。2016年6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处(与后勤服务中心合并)不再担任处级干部实职,从事管理六级岗工作;现任朗迪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可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平先生(独立董事),生于1971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同时具有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国际比较法硕士学位和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金枫酒业、翔港科技、精工钢构、南华生物独立董事。历任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世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小华先生(独立董事),生于1962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现任宁波阳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历任余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余姚市国家税务局泗门分局分局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小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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