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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4-17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12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股份数 91,491,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6.2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
瑞忠先生主持,会议以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为 91,491,700 股,该议案有效累计选票总数为
548,950,200 票。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熊瑞忠先生获同意 91,491,700 票,占该议案有效累计选票总数 16.67%,占出席会
议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
    刘守根先生获同意 91,491,700 票,占该议案有效累计选票总数 16.67%,占出席会
议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
    冯鹏熙先生获同意 91,491,700 票,占该议案有效累计选票总数 16.67%,占出席会
议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
    任伟林先生获同意 91,491,700 票,占该议案有效累计选票总数 16.67%,占出席会
议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
    明华女士获同意 91,491,700 票,占该议案有效累计选票总数 16.67%,占出席会议
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
    樊园莹女士获同意 91,491,700 票,占该议案有效累计选票总数 16.67%,占出席会
议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为 91,491,700 股,该议案有效累计选票总数为
274,475,100 票。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张奋勤先生获同意 91,491,700 票,占该议案有效累计选票总数 33.33%,占出席会
议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
   罗飞先生获同意 91,491,700 票,占该议案有效累计选票总数 33.33%,占出席会议
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
   金乃辉先生获同意 91,491,700 票,占该议案有效累计选票总数 33.33%,占出席会
议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
   二、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为 91,491,700 股,该议案有效累计选票总数为
182,983,400 票。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高自强先生获同意 91,491,700 票,占该议案有效累计选票总数 50%,占出席会议
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
   李雪飞先生获同意 91,491,700 票,占该议案有效累计选票总数 50%,占出席会议
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数 100%。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 2012 年 3 月 16 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吴和平、魏南贵律师见证,并为本次会议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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