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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7

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科技”、“上市公司”、“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叶大进和叶田田合计持有楚天飞云制药装备(长沙)有限公司的1,160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以下称“本次交易”)。由于近期注册制改革,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门类“C制造业”中的大类“C35专业设备制造业”中的小类“C3544制药专用设备制造”。

标的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所列的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业清单。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主营产品为全自动硬胶囊充填机、药用高纯度制氮机,下游主要应用领域为固体制剂医药制造,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属于同行业,且符合创业板定位。

特此说明。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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