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
修订情况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5月28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12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1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8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2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2月15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已正式颁布并实施,同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规已废止,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情况,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现就本次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系列文件的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主要系将申报文件中“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相关措辞修改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措辞修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根据最新法规调整其他表述,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就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文件名称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内容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 声明 | - | 更新本次发行已履行决策程序、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更新本次发行方案涉及的相关法规 |
释义 | - | 更新了财务数据报告期的表述 | |
二、本次发行概况 | (八)担保事项 | 更新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
(二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 |||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增加最近一期(2022年1-9月)财务报表,更新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删除现金分红部分本次已废止的法规 |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 | 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措辞修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四)项目核准情况 | 更新募投项目已完成的核准信息 | |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一)假设前提 | 更新本次发行已履行决策程序、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 | 更新本次发行方案涉及的相关法规 | |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二次修订稿) | 总则 | 更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涉及的相关法规 |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