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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7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等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该等议案,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等进行了调整。根据该等议案,调整后的有效期将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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