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以邮件和微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2023年2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雅丽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共3名,实际出席监事共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与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拟与丹棱县人民政府签署《一期新能源5GW异质结电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是为了充分把握光伏电池发展机遇,进一步满足公司未来经营扩张所需的产能,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与眉山
市丹棱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