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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重股份:关于签署宜春千禾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5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宜春千禾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 4 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宜春千禾新材料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春友锂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宜春领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领好”)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65万元收购高安金领贸易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宜春千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千禾”)45%股权,郑琳持有的宜春千禾 13%股权,吕莎持有的宜春千禾 12%股权。并以全资子公司宜春领好与高安金领贸易中心(有限合伙)、自然人郑琳、自然人吕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22年1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宜春千禾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详细内容请参见 2022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2022-195)。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宜春千禾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原因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春领好与宜春千禾的原股东高安金领贸易中心(有限合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宜春千禾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公告伙)、郑琳、吕莎(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拟投资建设宜春千禾80万吨选矿项目,鉴于外部市场环境和公司业务发生了较大变化,且公司目前终止了前次非公开发行,为更高效使用资金,更好的推进公司新能源产业链各项业务的匹配发展,公司调整了当前业务拓展重心,决定终止宜春千禾选矿项目,经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签署了《终止协议》 。

三、本次签署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股权转让《终止协议》,是在综合考虑整体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下提出的,经过公司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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