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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5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2月24日下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2日以直接送达、短信及电邮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志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唐宇女士、张利乾先生、孙业斌先生、王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4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唐宇女士、张利乾先生、孙业斌先生、王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4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及归属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唐宇女士、张利乾先生、孙业斌先生、王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4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3年3月13日下午 15:00 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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