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约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一、高级管理人员 | ||||||
1 | 秦超 | 中国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9.70 | 3.66% | 0.12% |
二、核心技术人员 | ||||||
2 | 韩宁宁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6.39 | 2.41% | 0.08% |
3 | 庄庆波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4.00 | 1.51% | 0.05% |
4 | 尹国伟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2.00 | 0.76% | 0.02% |
三、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101人) | 216.32 | 81.71% | 2.67% |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 238.41 | 90.05% | 2.94% | |||
预留部分 | 26.33 | 9.95% | 0.32% | |||
合计 | 264.74 | 100.00% | 3.27%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监事覃祥翠女士之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覃祥翠女士系关联监事,已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5、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