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在光明区金新农大厦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之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金农转债”已经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金农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8月24日)内,如再次触发“金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若六个月后再次触发“金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金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