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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关于取消并另行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5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3-030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并另行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并另行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取消原计划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决定于2023年3月13日另行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取消的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的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取消的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取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 年2月23日

二、取消股东大会的原因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需要对原拟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题重新修订与审议,同意取消原定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定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取消股东大会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更新后的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07限售期
2.08上市地点
2.0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3.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00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修订稿)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修订稿)的议案

上述议案1、2、3、4、6、7、8、9、10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议案1、2、3、4、5、6、7、8、9、10、1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2年11月4日、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秦宏武、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2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07限售期
2.08上市地点
2.0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

3.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00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修订稿)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修订稿)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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