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09证券代码:400121 证券简称:天源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
2021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93人
2021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67,856.22万元
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28,069.83万元
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7,671.32万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5家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5家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38 | 制造业 |
C39 | 制造业 |
C35 | 制造业 |
C26 | 制造业 |
K70 | 房地产业 |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L72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C35 | 制造业 |
M74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C38 | 制造业 |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2,077.20万元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6,325.30万元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3,633.3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无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雪洁,于 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21年度签署了4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兰华,1998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事证券服务多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胜男,于 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为多家公司和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曹雪洁、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胜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兰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2)审计收费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5万元。上期(2021)审计收费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由于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如适用)
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机构的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如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意见;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