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10:00在苏州市新区竹园路209号创业园3号楼2301举行。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郑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国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芯”)、广州领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领芯”)与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台积电”)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高于990万美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天津国芯、广州领芯有迟延将债务给付予台积电的,或天津国芯、广州领芯有任何不能给付债务予台积电的(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起,至台积电全部受偿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