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预计2023年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发挥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及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增强公司资源的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二、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中储股份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此担保预计事宜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马一德、张秋生、许多奇、张建卫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