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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5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9月16日召开了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系统性修订了主板再融资相关规则,原公司预案引用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3号)已废止。为衔接配合上述变化,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适用法规依据的议案》《<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涉及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 将原引用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修改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2.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将原表述的“公开发行”修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 将原表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修改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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