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251.53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中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45.13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3.04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2.09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2023年1月20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电力投资”)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与苏州电力投资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凤台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台协鑫”)向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的26,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3年1月19日至2038年12月21日期间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基于主合同对凤台协鑫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24,881.3838万元人民币。
2、2023年1月19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生物质公司”)与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关停补偿及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资产收购协议》”),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5,689.3043万元人民币。同日,公司向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担保函》,为连云港生物质公司在《资产收购协议》项下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履行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连云港生物质公司在《资产收购协议》项下相关责任和义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担保函》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5,689.3043万元人民币。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情形 | 担保总额 | 担保余额 | ||
担保总额 | 占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余额 | 占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 |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56,355.96 | 9.07% | 38,423.64 | 6.18% |
2、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 577,436.80 | 92.89% | 456,996.32 | 73.52% |
3、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 1,136,775.54 | 182.87% | 698,587.34 | 112.3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 1,770,568.30 | 284.83% | 1,194,007.30 | 192.0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