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23年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编制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2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编制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2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