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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4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郑家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汽车;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测绘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汽车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防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数字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测绘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五章 党支部第五章 党总支
第九十七条 公司设立党支部。党支部设书记一名,党支部委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支部委员会。第九十七条 公司设立党总支。党总支设书记一名,党总支委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总支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总支委员会。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战略决策,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支部对董事会或总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总支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战略决策,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总支对董事会或总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总支委员会的意见。
新增第九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新增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健全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推进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新增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劳动、人事和薪酬制度。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中至少一家报刊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境内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贴)、商业承兑汇票(直贴)、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京信链)、国内信用证开证、国内信用证买方融资等,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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