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2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此次出售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将有助于贯彻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经营理念,有助于公司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对应股权转让款将改善公司的财务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