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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医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4

证券代码:301363 证券简称:美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三路318号美好创亿产业园A栋8楼801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熊小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6,564,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63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1,16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7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403,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7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404,33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公司总数的3.788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403,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77%。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36,564,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0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暨修改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36,564,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0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36,564,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0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36,564,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0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美好创亿大厦建设项目的议案》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36,564,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0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熊小川先生、袁峰先生、周道福先生、孙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6.01 选举熊小川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36,564,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0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6.02 选举袁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36,564,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0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6.03 选举周道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36,564,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0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6.04 选举孙超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36,564,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0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学斌先生、王建新先生、梁永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7.01 选举吴学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36,564,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0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7.02 选举王建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36,564,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0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7.03 选举梁永晔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36,564,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0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黎莎女士、李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8.01 选举黎莎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36,564,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0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8.02 选举李忠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36,564,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04,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黄沫荻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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