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我们作为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在 2011 年度工作中,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
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的出席了 2011 年度
的相关会议,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从
股股东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有关要求,现将 2011 年度履行职责
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缺席
独立董事姓名 委托出席(次)
(次) (次) (次)
沈成德 7 7 0
刘济林 7 7 0
程源 7 7 0
2011 年度公司共计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了 1 次股东大会。
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1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
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反对、弃权和异议的情
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法律法规
赋予的职权,积极并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心公司生
产和经营,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的
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供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了
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
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我们分别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 2011 年度日常工作及为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
做的工作
我们在 2011 年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认真听
取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通过“独立董事继续教育培
训”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思想意识。
四、 年报工作情况
会计年度结束后,在公司 2011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编制过程中,我
们独立董事共同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
和内部控制等情况的汇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我们就
2011 年审计工作安排与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在年报初稿提交之
后,我们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会商,保证了 2011 年
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面对广大投资者。
五、 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2011 年度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以上是我们 2011 年度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新的一年我们
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义务。进一步深入公司的
经营管理。经常与公司的高管人员等保持有效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
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
在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我们工作的理
解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沈成德 刘济林 程源
201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