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对预案中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证监会核准”等文字表述在全文范围内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现将公司就本次预案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内容 |
全文 | —— | 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非公开”的表述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调整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向特定对象” |
发行人声明 | 发行人声明 | 修改相关表述为: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 | 更新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具体方案 | 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 |
六、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更新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批准及尚需获得的批准 | |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 更新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情况 |
分析 | ||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更新审批风险 |
除上述主要修订外,本次预案的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