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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4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和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详见《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原指派潘新华先生、高强先生、吴凯民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峰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容诚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变更谭代明先生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介绍

谭代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安纳达(002136)、顺络电子(002138)、华兴源创(688001)等十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谭代明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且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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