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变更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鸿雁、李莉、葛顺奇
2023年2月22日
读取中,请稍候 | 00-00 00:00:00 |
---|
--.--0.00 (0.000%) | 昨收盘:0.000 | 今开盘:0.000 | 最高价:0.000 | 最低价:0.000 |
---|---|---|---|---|
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