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2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海英女士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