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544号
(第一页,共二页)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奥瑞金公司”)2020年2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
奥瑞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奥瑞金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544号
(第二页,共二页)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奥瑞金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奥瑞金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瑞金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而向其报送申请文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23年2月21日 |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 |
徐 涛 | ||
任小琛 |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签发的证监许可字[2019]2700号文《关于核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86.80万张,每张债券发行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08,6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34.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445.89万元(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2月17日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20]第000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2022年9月30日,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人民币106,445.89万元,同时本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1.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6,445.8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06,445.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2020年: | 106,445.8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收购波尔亚太中国包装业务相关公司股权 | 收购波尔亚太中国包装业务相关公司股权 | 77,000.00 | 77,000.00 | 77,000.00 | 77,000.00 | 77,000.00 | 77,000.00 | - | 不适用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31,680.00 | 29,445.89 | 29,445.89 | 31,680.00 | 29,445.89 | 29,445.89 | - | 不适用 | |
合计 | 108,680.00 | 106,445.89 | 106,445.89 | 108,680.00 | 106,445.89 | 106,445.89 | -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募集说明书中所承诺的项目均已完成。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2. 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18日出具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0]第0002号),截至募集资金到账日 2020 年 2 月 17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152,868.8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 自筹资金先期投入 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1 | 收购波尔亚太中国包装业务相关公司股权 | 77,000.00 | 152,868.88 | 77,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1,680.00 | - | - |
合计 | 108,680.00 | 152,868.88 | 77,000.00 |
经本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收购波尔亚太中国包装业务相关公司股权项目的自筹资金77,000.00万元。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0-临 013 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 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累计实现效益(未经审计)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未经审计) | |||||
1 | 收购波尔亚太中国包装业务相关公司股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2 |
注1: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收购项目,公司未作出相关效益承诺。注2:该项目旨在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并有助于公司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无
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20年度至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期间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