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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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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0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5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二、《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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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内容进行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审核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取得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在规定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3、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2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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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共1名特定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6、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2,743,9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全部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的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5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8、限售期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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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限售期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10、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11、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相应调整。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方案合理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且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因此一致同意本项全部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预案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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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六、《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涉及关联交易,双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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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协议的生效条件等条款进行修订,不涉及导致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或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修订,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七、《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幸伟和刘晟回避表决。

八、《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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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委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明细表进行鉴证出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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