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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3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267,7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25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5,573户。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网下配售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0号)同意注册,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2.05元,并于2022年8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135,000,000股变更为180,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39,170,258股,占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7.3168%,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40,829,742股,占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683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共计2,267,761股,占目前总股本的1.225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的解禁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非交易日顺延),因2023年2月28日为交易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即为2023年2月28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除因股票激励导致的股本数量变动外,不存在其他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公司股票激励导致的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向399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085,000股,上市日为2023年1月3日。此后,公司总股本由180,000,000股增至185,085,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44,255,25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7.94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829,74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06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对应的网下限售股份数量为2,267,761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267,7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253%;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5,573户;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限售股数量(股)占目前总股本比例(%)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2,267,7611.22532,267,761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增加数量(股)减少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44,255,25877.94%-2,267,761141,987,49776.7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0,829,74222.06%2,267,761-43,097,50323.29%

三、总股本

三、总股本185,085,000100%2,267,7612,267,761185,085,0001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建科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建科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建科股份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建科股份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圳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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