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美好医疗: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3

证券代码:301363 证券简称:美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2月8日,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详见附件三)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三路318号美好创亿产业园A栋8楼801会议室

9.特别提醒: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其编码表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
2.00《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暨修改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5.00《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美好创亿大厦建设项目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投票
6.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6.01选举熊小川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2选举袁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3选举周道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4选举孙超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7.01选举吴学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选举王建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3选举梁永晔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8.01选举黎莎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8.02选举李忠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注:1、上述第6、7、8项议案将对各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第7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第2、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三路318号美好创亿产业园A栋8楼前台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应在2023年2月21日17:00前送达。

来信请寄: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三路318号美好创亿产业园A栋8楼前台,邮编:51608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ir@mailmehow.com(邮件主题或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或电子邮箱的时间为准。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没有相关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景霞

电话:0755-89305886

邮箱:ir@mailmehow.com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三路318号美好创亿产业园A栋8楼前台

邮编:51608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适用于法人股东)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附件一: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51363;投票简称:美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议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全名
股东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股东证券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手机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注:

1、请参会股东真实、准确、完整填写表格信息,否则参会登记无效;

2、本表可工整手写或打印机清晰完整打印;

3、本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贵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总共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
2.00《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暨修改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5.00《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美好创亿大厦建设项目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6.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选举票数(票)
6.01选举熊小川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2选举袁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3选举周道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4选举孙超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选举票数(票)
7.01选举吴学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选举王建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3选举梁永晔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选举票数(票)
8.01选举黎莎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8.02选举李忠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说明:1.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各选票栏中,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否则该项计为弃权票;受托人在会议现场按委托人的选择填写表决票,否则该项计为弃权票。2.累积投票议案:在选举票数栏中,委托人可按投票规则将本人的有效选举票数根据个人意愿填写。3.若委托人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适用于法人股东)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系本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

特此证明。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