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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2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点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摘要、《“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等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相关事项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使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监事;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用于本次激励的计划或安排。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我们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将激励计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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