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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2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代码:300490证券简称:华自科技公告编号:2023-007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召集,本次会议为临时紧急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0日以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在公司欣盛路园区7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会议应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人数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黄文宝、佘朋鲋、袁江锋、苗洪雷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黄文宝、佘朋鲋、袁江锋、苗洪雷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或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黄文宝、佘朋鲋、袁江锋、苗洪雷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黄文宝、佘朋鲋、袁江锋、苗洪雷作为本次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和权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公司核心员工队伍的稳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黄文宝、佘朋鲋、袁江锋、苗洪雷作为本次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黄文宝、佘朋鲋、袁江锋、苗洪雷作为本次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储能电站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桂东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能新能源”)签订《桂东县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对项目厂区配套设施及其附属工程提供勘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运维等综合服务,合同金额约为3.97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桂能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桂能新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宝、汪晓兵、佘朋鲋进行了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2023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

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同时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0.8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提请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经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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