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该类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此,我们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及有效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此,我们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英 刘中华 宋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