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海昌新材股票代码:3008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君住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通讯地址: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2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和《准则15号》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张君 |
上市公司/公司/海昌新材 | 指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张君 |
身份证号 | 230202*** |
国籍 | 中国 |
通讯地址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个人持股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者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君持有海昌新材股份12,5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君持有海昌新材股份 12,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60%,张君不再是海昌新材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股份来源 |
张君 | 集中竞价 | 2023.2.21 | 10.13 | 11,000 | 0.004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非交易过户受让股份。 |
合计 | -- | -- | 11,000 | 0.0044 |
三、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君 | 合计持有股份 | 12,541,000 | 5.0004 | 12,530,000 | 4.996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12,541,000 | 5.0004 | 12,530,000 | 4.9960 | |
有限售条件股 | 0 | 0.00 | 0 | 0 |
四、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涉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2022 年8月19日至 2023 年2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了海昌新材1,622,750股,合计减持比例0.65 %,减持价格区间为
8.81--10.41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君
2023年2月2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档案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此页无正文,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君签字:
2023 年2月2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扬州 |
股票简称 | 海昌新材 | 股票代码 | 30088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张君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其他(请注明)? |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赠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12,541,000股 持股比例:5.0004%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变动后数量:12,530,000股 变动后比例:4.996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2月21日 方式:集中竞价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2022 年8月19日至 2023 年2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了海昌新材1,622,750股,合计减持比例0.65 %,减持价格区间为8.81--10.41元/股。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 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君签字:张君日期: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