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张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持股比例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君持有公司股份12,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60%,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张君先生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君持有海昌新材股份12,5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君持有海昌新材股份12,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60%,张君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减持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股份来源 |
张君 | 集中竞价 | 2023.2.21 | 10.13 | 11,000 | 0.004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非交易过户受让股份。 |
合计 | -- | -- | 11,000 | 0.0044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君 | 合计持有股份 | 12,541,000 | 5.0004 | 12,530,000 | 4.996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12,541,000 | 5.0004 | 12,530,000 | 4.9960 | |
有限售条件股 | 0 | 0.00 | 0 | 0.00 |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信息披露文件。
四、备查文件
张君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