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2号),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前期披露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获批的公告》(临2022-002号)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2-015号))。公司已就上述经营范围变更事项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并于近日领取了中国证监会换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