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2月20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3年2月17日发出。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爱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2月21日的《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2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21名激励对象授予3,145.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9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2月21日的《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