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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0

公告编号:2023-001证券代码:87286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视频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2月1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刚

6.会议列席人员:康葵、周海燕、顾佳慧、谈登来、陈成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2年1-9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财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报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3]D-0106号】,公司确认该《审计报告》内容,并同意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审计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2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报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审阅并出具了2022年度《审阅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3]D-0111号】,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2022年度审阅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报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审阅并出具了2022年度《审阅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3]D-0111号】,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2022年度审阅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2023-00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3]D-0106号】,对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3]D-0106号】,对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110号】,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更正。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110号】,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更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110号】,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更正。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110号】,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更正。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109号】,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109号】,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进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108号】,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107号】,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107号】,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截止2022年9月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3-01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为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拟于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时,董事会拟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公告》(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拟于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时,董事会拟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公告》(2023-01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遵循谨慎原则,对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9月公司所发生的所有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提请予以确认。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12)。

2.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遵循谨慎原则,对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9月公司所发生的所有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提请予以确认。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12)。

董事徐志刚、和成刚、张晶、吴非克、陆芝茵、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徐志刚、和成刚、张晶、吴非克、陆芝茵、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回避表决。《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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