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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1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6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熊海涛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及时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使用、具体认购办法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

(二)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或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等;

(三)签署、修改及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及募集资金运行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

协议、与募集资金运行相关的协议、合作协议、保密协议等;

(四)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时间和实际使用金额;

(五)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反馈意见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发行价格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条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运用做出修订和调整并签署相关申报材料、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六)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七)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宜;

(八)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延期实施;

(九)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十)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他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熊海涛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9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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