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6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娟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毅昌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