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程耀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对程耀先生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我们认真审阅了程耀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
三、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程耀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徐盛明 张学军 谢罡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