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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0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2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泰生物”)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研发生产楼建设项目”、“预填充灌装车间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51.1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公开发行35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08.0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91.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8]G17002850056号”《验资报告》。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研发生产楼建设项目32,017.0027,000.00
2预填充灌装车间建设项目10,213.007,691.94
合计42,230.0034,691.9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情况

2018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61,125,343.7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8]G17002850068号”《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将预填充灌装车间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3、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占比募集资金余额
1研发生产楼建设项目27,000.0027,175.69100.65%0
2预填充灌装车间建设项目7,691.947,944.97103.29%551.15
合计34,691.9435,120.66——551.15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银行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净额551.15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

的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单位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1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会大厦支行4425010001550000144534,880.00-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755901638110115--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39100188000090775--
4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安门支行0200022319068135317--
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1101040160000794635--
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1101040160001211357-551.15
合计551.15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含未划转的发行费用188.06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会大厦支行账户募集资金已按计划转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将账户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账户已于2020年10月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安门支行账户已于2020年12月注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户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账户已于2020年7月注销。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募投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使得募投项目成本费用得到了有效节约。

2、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同时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51.1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3年2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51.1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事项。

(二)独立董事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3年2月20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康泰生物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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