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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1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莉女士、监事会主席张志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莉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4,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强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股)减持占比(%)
张志强竞价交易2022-11-2811.73118,0000.0587
合计118,0000.0587

截至目前,蒋莉女士未减持本公司股票。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蒋莉限售股份1,092,0940.54341,009,5940.5023
无限售股份254,0310.1264336,5310.1674
合计1,346,1250.66981,346,1250.6698
张志强限售股份2,546,2501.26692,007,7500.9989
无限售股份248,7500.1238669,2500.3330
合计2,795,0001.39062,677,0001.3319

(注: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履行承诺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蒋莉女士、张志强先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本人于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况。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蒋莉女士、张志强先生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均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蒋莉女士、张志强先生均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下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督促了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蒋莉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书面文件《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2、张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书面文件《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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