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2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欧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纪检监察部更名的议案》。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3年3月8日下午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截止2023年3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