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时间过半情况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2022年11月2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黄欣、苏秦(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232,3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57%,具体内容详见公告。截至本公告日,该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欣的《持股变动告知函》,其已完成了本次减持计划,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2.截至本公告日,该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 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股)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占本次减持计划中拟减持数量的比例(%) |
黄欣 | 79,798 | 2022.11.29 | 4.52 | 79,798 | 0.0054 | 100.00 |
合 计 | 79,798 | 79,798 | 0.0054 |
说明:公司上述监事黄欣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已完成了本次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黄欣 | 合计持有股份 | 319,190 | 0.0215 | 239,392 | 0.016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9,798 | 0.0054 | 0 | 0 | |
高管锁定股份 | 239,392 | 0.0161 | 239,392 | 0.0161 | |
苏秦 | 合计持有股份 | 610,050 | 0.0411 | 610,050 | 0.041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2,513 | 0.0103 | 152,513 | 0.0103 | |
高管锁定股份 | 457,537 | 0.0308 | 457,537 | 0.0308 |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并按规定披露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3.本次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监事的《持股变动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