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润贝航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贝航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润贝航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400.00万元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08.02万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1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52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广东润和新材料公司航空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航空清洁用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26,009.7824,651.78
2润贝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3,499.933,499.93
3航空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556.315,556.31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4补充流动资金13,600.0013,600.00
合计48,666.0247,308.02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建设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或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项目实施计划使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贝航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润贝航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松松 程久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