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到期尚未行权以及因个人业绩考核导致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共计4,905,012份予以注销。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