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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矿业:关于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完成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8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并完成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的公告一、二、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鸿实业”)的通知,永鸿实业持有的64,350,000股公司股份于2023年2月14日解除质押,同时永鸿实业于2023年2月16日将前述解除质押股份中的51,470,000股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给自然人郑佐娉以履行永鸿实业于2022年12月5日作为出让方参与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永鸿实业23,930,00019.37%1.51%2016-12-222023-2-14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永鸿实业40,420,00032.73%2.56%2016-12-232023-2-1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64,350,00052.10%4.07%

注:

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的公司名称,实质为同一法人主体。

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本次协议转让前永鸿实业总持有的123,512,679股公司股份计算。

二、股份解除质押后的协议过户情况

2022年12月5日,永鸿实业作为出让方、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质权人,与作为受让方的郑佐娉、叶亚峰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款主要用于偿还永鸿实业在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融资债务。前述协议转让事项符合《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其中,永鸿实业向叶亚峰协议转让50,700,000股公司股份事项已于2023年2月8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2023-002)。2023年2月16日,永鸿实业向郑佐娉协议转让公司51,4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前后,各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永鸿实业123,512,6797.82%72,042,6794.56%
郑佐娉00.00%51,470,0003.26%

三、永鸿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最新的累计质押及冻结股份情况截至2023年2月17日,永鸿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及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累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永鸿实业72,042,6794.56%59,162,67982.12%3.74%00.00%00.00%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3,588,49325.54%391,541,43197.02%24.77%74,350,00018.99%870,0007.22%
肖永明155,643,6479.85%155,643,647100.00%9.85%00.00%00.00%
林吉芳3,504,6990.22%00.00%0.00%00.00%00.00%
合计634,779,51840.16%606,347,75795.52%38.37%74,350,00012.26%870,0003.06%

永鸿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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