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内容和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总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洁、许霞、沈烈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