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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8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的公告

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0),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智君”)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3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7%),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实施。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了上海智君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2月16日,上海智君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且上海智君自首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至今,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0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上海智君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卫平女士。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上海智君集中竞价2023年2月1日-2月16日24.98091,239,9000.90%
合计-2023年2月1日-2月16日24.98091,239,9000.90%

注:1.上述减持比例为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截至2023年2月16日,公司总股本为138,101,429股;

2.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0年7月3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24.21元/股至26.01元/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变动1%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325号3层-310V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卫平
住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6日
股票简称东方嘉盛股票代码002889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123.990.90%
合 计123.990.9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智君合计持有股份133.600.97%9.610.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3.600.97%9.610.0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孙卫平合计持有股份6,425.5446.53%6,425.5446.5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06.38511.63%1,606.38511.63%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4,819.15534.90%4,819.15534.90%
邓思晨合计持有股份1,780.0012.89%1,780.0012.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80.0012.89%1,780.0012.8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邓思瑜合计持有股份1,780.0012.89%1,780.0012.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80.0012.89%1,780.0012.8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注:1.上海智君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数量是其前次减持完毕时的持股数据,2022年9月8日-9月9日,上海智君已减持公司股份1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具体可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2.上海智君自首次减持计划实施至今,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0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智君”)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3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7%),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实施。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6日,上海智君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239,900股,上海智君自首次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后,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03,900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上海智君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2023年2月16日,上海智君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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