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2月1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02月17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鹏程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为满足其经营需求,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综合业务授信额度24,90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14,900.00万元,低风险业务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北京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额度1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向海国投集团提供反担保。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海国投、海新致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董事王腾先生、祝贺先生、王力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9.48%)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鉴于公司将于2023年02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2月17日